根据驻职院〔2023〕7号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校内奖助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个人申请、民主评议、院系推荐、学校差额评审,拟推荐霍凯丽等14位同学获得校长奖学金;别佳等11位同学获得文明标兵奖学金;安泽弘等13位同学获得技能竞赛奖学金,张金彩等185位同学获得学习优秀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。公示期从2023年10月23日—2023年10月30日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
对拟认定名单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属真实姓名,于2023年10月30日前与教师教育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联系,联系电话:0396-2869930。
教 师 教 育 学 院
2023年10月23日